关于召开全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座谈会的通知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各本科高等院校、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6〕1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6〕34号)和内蒙古科协、内蒙古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广大高校科技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经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研究,决定召开全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27日上午,会期半天。12月26日全天报到,12月27日下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

  呼和浩特喜来登酒店(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5号)。

  三、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新时代全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届时,请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河套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作典型交流发言。

  四、参会人员

  自治区科协、教育厅领导;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分管领导,各本科高等院校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务于12月24日(星期一)17:00前将报名回执(附后)以传真形式报送自治区科协,并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会。

  (二)请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河套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于12月22日下班前将典型交流发言材料电子版分别报送自治区科协和自治区教育厅。

  (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食宿由自治区科协负责。

  (四)参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协

  联系人:关心

  电话:0471-6289942、15847675659

  传真:0471-6289942

  电子邮箱:nmgkxtj@163.com

  (二)自治区教育厅

  联系人:刘相飞

  电话:0471-2856504、13015005705

  传真:0471-2856504

  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报名回执.doc责任编辑:赵乐文


2018年12月18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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