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第七届内蒙古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2021年04月22日 来源:学会学术部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院所、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助推科技兴蒙行动和科创中国建设,服务自治区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并深化创新方法对技术创新、原始创新、人才创新的支撑,定于2021年5月7—8日举办“第七届内蒙古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创新方法研究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科协科技创新服务联合体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7-8日(5月7日全天在新宾楼办理入住);
地点:内蒙古新城宾馆(呼伦贝尔南路40号);
5月7日 晚上18:30--21:00“青山集”对话,国宾北楼会议厅;
5月8日 上午9:00—12:00 创新与发展论坛,国宾北楼国宴厅;
5月8日下午 14:00-17:00会员代表大会,会展中心多功能厅。
三、论坛内容
1.主题论坛——后TRIZ时代创新方法发展与产业融合创新;
2.第三届青山集对话——科技兴蒙政策落地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3.内蒙古创新方法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颠覆性创新技术主题报告。
四、参会对象
1.自治区科协、有关委办厅局,包括科技厅、教育厅(科技处)、发改委(高技术处)、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组织部(干训处)、人社厅、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2.各盟市科协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3.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处负责人、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
4.自治区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管层领导、企业总工、技术中心负责人、科研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5.各学会理事长、秘书长、学会联系的企业会员单位高管层领导;
6.有关园区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人员参会。原则上不允许代替参会,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参会回执上注明。
2.进行大会发言的代表请提前将发言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参会人员08:45入场完毕。
4.本届论坛及系列活动不收取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5.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31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参会回执报送到指定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佳丽:13015011188
杨一帆:18547177221
朱淑媛:13674753650
电子邮箱:nmgcxffyjh2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4月20日